翟明才因保管不善,将20036021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团结东里57-1号,面积为:43.40平方米,用途:其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翟明才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