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琦华因保管不善,将I001712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西大庙南里36号,面积为:49.14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琦华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