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王关于王维余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维余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刘秋先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分中心登记大厅(联系电话:395750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老边区捻线街捻线里
面积:58.8㎡,用途:住宅
房屋所有权证号:营房权证边字第707号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