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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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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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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岩因保管不善,将2005120191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大水晶宫里87-7号,面积为66.43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岩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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