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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素菊、姜景波)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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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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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素菊、姜景波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3683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海河路21-2号2单元19号,建筑面积97.18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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