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于2023年2月2日下午三时在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营口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对《营口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须知
㈠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
2、 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23年1月3日前向营口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㈢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㈣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㈤报名地点:营口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人:王磊 王旭
联系电话:2661310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下午5:00。
㈥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