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关于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控详规调整的来函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27日在产业基地管委会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辽宁(营口)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听取编制单位汇报,经质询和答疑,专家组一致认为:调整论证报告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有利于冶金化工重装备区的发展需要。故专家组原则通过产业基地管委会提出的《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现将调整论证报告予以公示(邮箱zrzyghbz@163.com密码g2661408),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3888143。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6月17日共30日。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