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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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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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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军因保管不善,将辽(2020)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177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营口市老边区中心街100-4号3单元111号,建筑面积87.21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军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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