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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自然资源局督导调研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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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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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管理监督,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秩序持续向好,3月14日至15日,市自然资源局派出督导组分别到盖州市和大石桥市,开展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督导调研。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集中调度、现场核查,并为属地的自然资源部门破解难题提供了政策指导。

                     

座谈会上,督导组分别听取了两个县区关于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堵点难点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和把握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三个方面推进下一步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整改进度。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批、举证一批、销号一批”,确保于3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二要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的全过程管理。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公安和法院相关部门联动,注重保留执法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和法律文书。三要扎实抓好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对正在处理的案件要采取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推进问题整改,争取尽快结案。

                    

调研中,督导组还对全市乙类矿山(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出让工作进行调研,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要认清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出让是大势所需,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推进已列入县区矿产规划的集中开采区出让工作,同时注重疏堵结合,既要堵住违法盗采,更要疏通合法开采。二是要加强协调。集中开采区出让工作是政府主导的,需要县区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集中开采区出让事宜。三是要抓紧时间。集中开采区设立已近两年,时间不等人,要倒推时间节点,争取3月22日前向省厅上报集中开采区出让计划。四是要做好保障。市局相关科室要全力以赴配合县区完成好集中开采区出让工作。

                    

督导组还联合公安机关赴部分矿区进行暗访,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和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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