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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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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耀因保管不善,将LB5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捻线街捻线里,建筑面积318.25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海滨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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