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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旗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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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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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旗峰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265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文化路西24-7号3单元34号,建筑面积71.9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旗峰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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