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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福宪、梁红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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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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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福宪、梁红侠因保管不善,将辽(2019)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424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太和北街70-1号2单元68号,建筑面积66.63平方米,用途 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福宪、梁红侠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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