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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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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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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阁因保管不善,将LB004861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38E号-31号,建筑面积92.01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阁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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