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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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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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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企业机读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
    5、土地出让价款缴清凭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完税凭证【原件】;
    7、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结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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