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中铁三局集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盖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铁三局集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办理临时用地的请示》(盖自然资临字[2021]381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依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疏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19]769号),为了该建设项目施工临时使用土地,符合临时用地申请条件。我局原则同意中铁三局集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临时使用盖州市团山街道办事处李漠洛村集体土地6.4227公顷,其中农用地6.4227公顷(旱地5.5153公顷、水浇地0.0233公顷、沟渠0.1884公顷、农村道路0.6857公顷),使用期限为二年。
二、建设单位使用临时用地拟用途为办公生活区、试验室、钢筋车间、物资库房、生活区及配套设施等临时性用地,不得搞永久性建设,不能造成永久性破坏,临时用地如遇政府拆迁,无偿拆除不予补偿。
三、盖州市自然资源局要监督指导项目单位依法使用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复垦后按程序验收,达到复耕标准。
四、临时用地造成永久性破坏到期无法复垦的,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按照现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补偿。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