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符晓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字号:

分享:

我单位拟对符晓强的不动产办理更正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营口市西市区辽河大街西66-15-99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45.7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37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813。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3年5月8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