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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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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鑫兴修建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LB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边城镇郑家村,建筑面积1420.79平方米,用途 工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博
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