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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妮)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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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佳妮因保管不善,将辽(2024)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0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地址老边区海河路19号1单元7号,建筑面积36.58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佳妮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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