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煤的伴生矿产,煤层气是典型的洁净能源,燃烧后几乎不会产生任何废气。因节能高效,近20年来煤层气应用可谓十分广泛。但目前,煤层气开发利用也面临着瓶颈。近日,《经济参考报》刊发文章,直陈由于一些政策长期未调整,煤层气开发存在着一些“卡脖子”政策的问题。
毋庸讳言,近年来,虽然我国已出台了10余部法规和产业政策文件引导和规范煤层气产业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煤层气产业化进程,没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多项指标与规划目标相差甚远。
我国90%的煤层气探矿权掌握在少数企业手中且长期勘探投入不足,存在“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的现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气煤矿权叠置,难以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而单独采气成本偏高,压制了大规模产业化;1998年实施的最低勘查投入的规定与当今煤层气井的投入相比,标准明显偏低,即使“圈而不探”,也能达标;同时,国家与地方政策的不合时宜和矛盾形成了体制机制障碍。
这其中,最大顽疾当属煤炭与煤层气矿权重叠。目前,我国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已下放至省级,而煤炭矿业权审批仍然以自然资源部为主,二元管理体制很容易导致煤炭与煤层气的矿权重叠。解决这一顽疾,笔者认为,需要多措并举、多路并进。
解决矿权分置问题,需统一管理煤炭与煤层气矿权,强化两种矿权管理秩序,避免矿权设置在时空上的交叉和范围重叠。同时,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主要矿产的矿业权人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的权利和义务,确立煤炭企业在重叠矿区为采煤采气一体化的开发主体。此外,需要进一步明确主体与共伴生矿两者间的相关权利归属,确定管辖监察部门在权利出现冲突时的协调处理方案,通过自主协商合作、调整矿业权范围、行政调解、法院裁决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矿业权重叠区争议。对正在开采或者规划开采的煤炭生产区,协调优化采煤采气一体化开发,实现方案相互衔接、资料留存共享、安全生产共同保障;对于资源远景区域应切实落实推进“先采气、后采煤”的资源开发政策,统筹资源的勘查开采布局、时序、规模和结构,鼓励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安全保障。
而要改变“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现象,激活勘查开发潜力,有必要尽快提高最低勘查投入标准,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块限期完成产能建设;建立煤层气矿业权细分勘查和退出机制,有序放开行业准入,鼓励多种市场主体进入煤层气勘查开发领域,加快勘查开发,提高产业规模化水平。
最后,还应大幅度调整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煤层气开发建设行政审批手续繁杂、项目过多、时间过长。以《山西省煤层气勘查开采行业服务指南》为例,其中有48个办理事项,共涉及15个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时间往往需要多年。对此,亟须下放和承接简化行政管理事项,简化报建审批手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以推动煤层气管理体制改革,撬动产业发展。
我国是世界第三大天然气消费国,近10年年均增速达13%。但我国自身常规天然气资源禀赋不佳,页岩气开采成本居高不下,国内供应持续紧张。对比之下,我国煤层气资源丰富,资源量位居世界第三位,如能合理开采,可对天然气供应形成有效补充。从这个角度来看,破除煤层气开发利用瓶颈,对于保障我国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对于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掌握更多的能源主动权、话语权,都大有裨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城市生态环境好了,百姓生活才能健康幸福、安居乐业。反之,如果连人们赖以生存的水和空气都不再清新,又何谈人才创新与经济发展呢?从这个角度来讲,保护和建设城市湿地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在扮靓我们的家园,为城市生产建设增添动力,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
来源为:“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