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老边区人民政府9月26日全区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营口市老边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于9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营边农发[2023]117号),要求老边区各镇(街)按照文件精神针对老边区内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进行排查及整改。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
1、部署动员阶段(9月23日一9月30日)
传达学习省督导会议精神,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印发相关文件及相关政策法规,镇(街)召开落实部署会议,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做到对耕地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家喻户晓。
2、排查核实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以镇(街)、村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的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核实,经镇(街)初步核实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指导甄别后,由镇(街)形成《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排查问题确认合账》。
3、恢复整改阶段(10月11日-11月10日)
由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做政策、技术、规范指导镇(街)组织各村实施,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排查问题确认台账》中的问题点位进行恢复整改。
4、验收总结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按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整改相关要求标准,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组建联合验收组,对各镇(街)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形成整改工作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督导组。
老边区边城镇人民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对2023年日常督察中的1处挖塘养鱼问题进行了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