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7月份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了三年行动所承担各项工作开展,并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守护耕地红线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2020年7月以来,我市累计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72个。截至目前,已处置到位49个(其中已申请销号36个,正在组织申请销号13个),整改完成率达68.1%。
在推动工作期间,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家祥采取定期调度、会议部署、下沉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年初以来,在月调度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专题会议3次,下沉一线督导4次,对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二)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202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共计3325个,占用耕地总面积6477.75亩。通过核查,全市共认定违法图斑 196 个,违法占用耕地总面积 633.30亩,违法比例为35.65%。违法面积和违法比例均大幅高于省规定的市级政府问责红线指标(违法面积达到500亩、违法比例达到10%,市政府将被问责),并远高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5%的刚性指标。通过持续努力,我市202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共整改到位违法图斑158个,整改到位违法面积591.59亩。整改后,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总面积已由整改前的633.30亩降至40.41 亩,全市违法比例已由整改前的35.65%降至2.76%。通过整改,消除了市、县(市)区政府被问责的风险,将违法比例降至创城考核≦5%的刚性指标以内。
在推动工作期间,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家祥采取定期调度、会议部署、下沉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年初以来,在月调度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专题会议3次,下沉一线督导4次,对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二、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提供要素支撑
(一)深入实施纳入省15项重大工程若干重点项目(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班下沉一线,督导各相关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程,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全力推进营口市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1月,根据《营口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时序安排,并结合2023年废弃矿山完成情况,组织编制了《营口市2024年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及台账。2024年,我市计划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面积14783亩。4月18日,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废弃矿山复绿”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共栽植油松、云杉300余株,助力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1798.67亩,完成春季复绿面积1214.7亩,完成春季复绿任务比例225.3%,完成植树182878株,完成春季复绿任务比例100.6%。春季复绿各项指标任务均已完成。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组织召开全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督导协调会议2次,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年度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督导调度项目推进工作,并多次到大石桥市、盖州市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施工现场,协调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了全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进展情况。
(二)积极推进央地合作项目实施
推进了央地合作赵平房铁矿项目实施。该项目于今年全面开工建设,作为该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办公区及产品加工区规划占地面积共计12.9公顷,需办理用地手续。由于工业厂区的选址区域不符合规划,导致无法实施征地,从而成为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瓶颈问题。为此,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攻坚推动,最终成功为企业解决了该问题。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赵平房铁矿项目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局部优化成果于今年2月20日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并入库启用。至此,在辽宁省尚未出台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细则前提下,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完成局部优化成果审批的市,制约赵平房铁矿项目用地的瓶颈问题及时得到破解,为企业如期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6月25日,赵平房铁矿项目正式获得了省政府批复(辽政地[2024]364号)。
为推进赵平放铁矿项目落地,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家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了解企业难点赌点,研究解决规划问题,并要求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老边分局打好提前量,加快征地组卷报批进度。同时,多次到省自然资源厅进行专题汇报,并委派专人到自然资源部研究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备案,为项目落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1.营口150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营口陆上风电项目共涉及6个子项目,5个已经省政府批准,批准用地总面积21.0455公顷。其中,农用地19.9875公顷(耕地5.9340公顷),未利用地1.0538公顷、建设用地0.0042公顷。现阶段,营口上电项目涉及的盖州市、鲅鱼圈区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正在开展“模块化”审核。
为推进陆上风电项目落地,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家祥多次召开征地协调会,调度相关县(市)区积极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其中,对涉及风机点位压覆勘查矿区问题,协调大石桥市政府、华能、省地矿集团、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积极研究解决方案,最终促使华能与地矿集团签订了《互不影响协议》。协调省自然资源厅为我市开通绿色通道,使得征地报卷能够第一时间上会并取得了省政府批复。由于批复及时,我市违法用地比例降到了违法用地问责约谈比例之下。
2. 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项目
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已经省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营口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辽政地[2023]393号)批准。目前,盖州市正在依法履行供地程序。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为项目推进成员单位。为推进项目报批,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家祥多次调度,安排相关科室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研究项目用地报批问题。在项目推进会上,协调地方政府、仙人岛管委会加快推进征地前期工作,指导相关县(市)区局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组卷报批工作,并争取到了省自然资源厅的全力支持,为顺利完成用地报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统筹调度、科学安排,运用集中会审、并联审批等方式,最大限度提高征地项目的审查效率。2024年2月27日,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已经省政府(辽政地[2024]145号)批准。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为项目推进成员单位。为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经请示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参照仙人岛疏港高速用地报批模式开展工作,协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因鲅鱼圈区财力原因,征地报件费用无法落实,最终,经协调省交投后得以解决。在推动工作期间,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家祥多次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要求营口市自然资源局鲅鱼圈分局加快组卷进度,市局相关科室全力配合,采用内网报批的模式提高审查效率,确保了项目工期。
三、积极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切实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鼓励优化产业用地供应
积极推进落实《营口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督促各县(市)区、相关园区加快落实区域综合评估、相关指标制定和“标准地”规划选址工作,确保在年内完成至少1宗“标准地”挂牌出让。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同志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组织推进“标准地”出让工作:一是赴相关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了解当地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困难,督促各地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最新要求开展区域综合评估,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各类规划或经济指标,为“标准地”出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多次与营口自贸区相关领导共同研究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要求营口自贸区近期公告挂牌出让1宗工业项目“标准地”;三是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适度控制营口自贸区、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和辽河开发区三个试点园区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先行落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任务。
(二)着力盘活利用城镇存量用地、低效用地
营口全市2024年“五块地”供而未用存量土地处置任务共计264公顷,并已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园区,其中:盖州市本级46公顷,北海开发区138.3公顷,仙人岛开发区0.6公顷,大石桥市11.6公顷,鲅鱼圈区22.6公顷,老边区8.6公顷,自贸区19.7公顷,沿海产业基地16.2公顷,西市区0.4公顷。截至目前,全市已处置202.33公顷,具体为:盖州市本级46.63公顷,鲅鱼圈区处置17.38公顷,北海开发区处置138.32公顷。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同志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一是督促各县(市)区、相关园区建立存量土地工作台帐,将年度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措施,此后不定期召开调度工作会议,督促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二是要求各地将“五块地”供而未用土地与消化处置“两块地”、“保交房”工作相结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三是建立每月定期工作通报机制,对全市各县(市)区、园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开展不力或进展缓慢的,约谈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相关领导,严格督促推进。
(三)推动建立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平台
为积极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我市制定印发了《营口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工作专班,组建了二级市场交易机构,组织开展了二级市场交易培训。下一步,将依据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前期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应用培训内容,通过学习我省沈阳和抚顺两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试点经验,厘清业务流程,研究制定我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或管理办法,指导我市土地二级市场建设,推行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同志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一是推动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成立市土地二级市场工作专班,亲自部署推动;二是督促市本级、盖州市和大石桥市组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机构,确定工作人员,并设置交易工作窗口;三是组织市、县两级自然资源、税务及中国银行派驻机构开展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应用培训,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技术组对我市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各个功能模块、业务办理流程和买卖双方操作环节逐一进行详细讲解演示,为市、县配发了节点域名及账号,研究推进平台系统市级节点与不动产登记、税务、金融等服务系统衔接事宜,形成了对接技术方案,推动了平台系统应用。
四、大力促进县(市)区发展,改善拓宽县域经济发展空间
截至目前,营口全市供应土地513宗,总面积241.06公顷,总成交价款2.4546亿元。其中:出让土地459宗,面积82.47公顷,总成交价款2.4546亿元;划拨土地54宗,面积158.59公顷。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商业用地1宗,面积0.01公顷,价款7.11万元;住宅用地1宗,面积0.09公顷,价款104.62万元;工业用地13宗,面积61.92公顷,价款17438.40万元;其他用地498宗,面积179.04公顷,价款6995.89万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同志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供地重点向民生项目用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国家或省重点项目用地倾斜,全力保障各类项目用地需求;二是严把项目用地供应“关口”,严格审查,对达到“净地”条件的项目用地方可履行供地程序,提供土地使用权;三是认真组织辖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供后土地监管,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对供后土地实施开发建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五、认真履行碳中和碳达峰职责,优化完善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班下沉一线,督导各相关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程,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全力推进营口市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1月,根据《营口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时序安排,并结合2023年废弃矿山完成情况,组织编制了《营口市2024年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及台账。2024年,我市计划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面积14783亩。4月18日,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废弃矿山复绿”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共栽植油松、云杉300余株,助力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1798.67亩,完成春季复绿面积1214.7亩,完成春季复绿任务比例225.3%,完成植树182878株,完成春季复绿任务比例100.6%。春季复绿各项指标任务均已完成。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组织召开全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督导协调会议2次,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年度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督导调度项目推进工作,并多次到大石桥市、盖州市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施工现场,协调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了全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进展情况。
六、全面贯彻污染防治理念,努力做好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4)实施工作
该项目是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辽宁省实施的唯一一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1.88亿元。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动了项目实施工作。现阶段,已完成了《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本底调查、勘察与设计标段已于7月4日正式进场施工,正按计划开展后续工作;正在对数模与物模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造价服务标段的招标结果进行公示;正在对跟踪监测服务、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生态修复效果与减灾功能评估标段的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现已拨付中央资金160万元;生态修复技术咨询与评估服务等标段也陆续开标。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多次协调召开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作调度会,调度项目施工进场相关事宜。及时了解跟进项目施工进度,督促形成项目施工时间计划表,统筹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多次与项目实施单位召开沟通交流会,听取情况汇报,收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主动协调帮助解决的问题,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作进度。
七、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巩固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成果
(一)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顺利开展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班下沉一线,督导各相关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程,确保如期开工建设。全力推进营口市2024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1月,根据《营口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时序安排,并结合2023年废弃矿山完成情况,组织编制了《营口市2024年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及台账。2024年,我市计划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面积14783亩。4月18日,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废弃矿山复绿”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共栽植油松、云杉300余株,助力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1798.67亩,完成春季复绿面积1214.7亩,完成春季复绿任务比例225.3%,完成植树182878株,完成春季复绿任务比例100.6%。春季复绿各项指标任务均已完成。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组织召开全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督导协调会议2次,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年度废弃矿山复绿治理任务,督导调度项目推进工作,并多次到大石桥市、盖州市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施工现场,协调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同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了全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进展情况。
(二)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
为顺利完成我市2024年度建成1家省级绿色矿山的建设任务,提高绿色矿山建设的精准性,我局协同各县(区)局及省级指导组共同对矿山企业开展了指导检查,同时根据省级指导组的指导意见,对矿山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矿山企业对建设绿色矿山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推动工作期间,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家祥多次主持召开专项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督促相关科室、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持续深入推动营口绿色矿山建设。从3月份开始,逐一走访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锁定问题实施精准督导,要求矿山企业“紧盯目标、抓紧落实、务求实效”,同时安排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工作保障。
八、做优做强现代化建筑业,稳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依据建设单位申请,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就供地规划条件初稿征求住建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确定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并修正规划条件,确保新建民用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同时贯通项目前期策划、工程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截至目前,共出具供地规划条件2宗,为金牛山大街北、学府路东地块规划条件,金牛山大街南、盼盼路东地块规划条件。并将绿色建筑要求纳入地块规划条件,新建民用建筑按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执行。
在推动工作期间,副局长耿文凯带领科室相关人员赴上述2宗地块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主要查看地块的位置、现状以及与周边地块的关系等,并进行空间协调。同时,带领相关科室和规划编研中心人员,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图则,按照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共同研究制定了供地规划条件,并确保了将市住建部门反馈确定的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纳入供地规划条件。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