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
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1月份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了三年行动所承担各项工作开展,并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守护耕地红线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2020年7月以来,我市累计发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82个。截至目前,已处置到位54个(其中已申请销号36个,正在组织申请销号18个),整改完成率为65.8%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采取定期调度、会议部署、下沉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年初以来,召开专题会议1次,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进展2次,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汇报1次。对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二)土地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市2023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共计3325个,占用耕地总面积6477.75亩。通过核查,全市共认定违法图斑 196 个,违法占用耕地总面积 633.30亩,违法比例为35.65%。违法面积和违法比例均大幅高于省规定的市级政府问责红线指标(违法面积达到500亩、违法比例达到10%,市政府将被问责)。通过持续努力,我市202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截至目前,全市共整改到位违法图斑158个,整改到位违法面积591.59亩。整改后,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总面积已由整改前的633.30亩降至40.41 亩,全市违法比例已由整改前的35.65%降至2.76%。通过整改,消除了市、县(市)区政府被问责的风险,将违法比例降至创城考核≦5%的刚性指标以内。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采取定期调度、会议部署、下沉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年初以来,召开专题会议1次,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进展2次,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汇报1次。对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历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我市涉地涉矿问题共计71个,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共计提交完成整改问题62个,经市级初审后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62个,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销号41个,已举证待审核5个,未予通过退回问题16个。退回问题中包括:已对盗采矿产资源案件进行处罚采取分期付款形式缴纳罚款的问题10个,按照督察局意见,需按照还款计划持续追缴至6月;要求进一步核查的问题6个,需对问题事实进一步认定,完善佐证材料并重新举证。尚有9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坚持靠前指挥、一线督导,采取“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任务压茬推进。年初以来,张保海同志先后组织召开全市整改工作专题会议4次,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现场办公2次,深入盖州市、大石桥市2个整改任务较重地区进行实地督导。通过以上措施,全市整改工作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提供要素支撑
(一)深入实施纳入省15项重大工程若干重点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班多次下沉一线,督导盖州市政府加快推进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进程,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1月,依据《营口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并结合2023年、2024年废弃矿山完成情况,着手起草《营口市2025年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及台账。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陪同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吉东同志到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并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同时,现场督导调度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项目单位细化工作计划表,加大机器设备和人员投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开展24小时不间断作业。
(二)积极推进央地合作项目实施
1.推进了鞍钢鲅鱼圈基地绿色低碳升级项目(鞍钢二期)实施。鞍钢鲅鱼圈基地绿色低碳升级项目(鞍钢二期)正在开展可研编制工作,鞍钢集团与省、市、区合力推进土地、水源、环境规划、环保指标、能耗指标、产能置换等项目前期相关审批工作,目前尚未进入征地阶段。
为推进鞍钢项目落地,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多次参加省、市召开的项目推进会议,了解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督促鲅鱼圈分局主动介入,靠前服务,打好提前量,按照政府及项目安排,做好时间表、路线图,为项目落地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2.推进大东沟金矿“探转采”服务保障工作
推进了辽宁省盖州市大东沟金矿项目实施。大东沟金矿勘查区位于盖州市东北13Km,大石桥市南20Km,处于盖州市青石岭镇、团甸镇及大石桥市博洛堡镇境内,行政区隶属辽宁省盖州市青石岭镇、团甸镇及大石桥市博洛堡镇管辖,大部分位于盖州市境内,勘查区面积31.8522平方公里,属于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中“国家级”重点勘查区和辽宁省首批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2023年11月24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与辽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2023年12月28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为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颁发了《探矿权许可证》。2024年4月3日,由辽宁地矿集团转让辽宁省地矿集团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2024年4月3日-2028年12月28日)。2025年1月6日,根据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孔钻实际控制情况,大东沟金矿矿化带,平面上西北至东南控制长3.28km,北东至西南控制宽2.7km;垂直上主要集中在+50m~-270m得到有效控制。
为推进大东沟金矿项目落地,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了解企业难点赌点,同时要求相关科室要加强法规、政策引导解读,理解和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支持该项目实施的利好政策和举措,积极主动为辽宁省地矿集团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作便利和服务,帮助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三)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强化土地要素供给
推进营口150万千瓦陆上风电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营口陆上风电项目共涉及6个子项目,5个已经省政府批准,批准用地总面积21.0455公顷。其中,农用地19.9875公顷(耕地5.9340公顷),未利用地1.0538公顷、建设用地0.0042公顷。现阶段,营口上电项目涉及的盖州市、鲅鱼圈区已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已进入“模块化”审核。
为推进陆上风电项目落地,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违法处罚进度,履行退还土地手续,完成了信访单元、违法用地单元及申请用地单元的审查。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协调相关科室,全力推进项目用地模块审查进度,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省政府报批工作,现已完成9个模块的审查工作。
三、积极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切实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鼓励优化产业用地供应
积极推进落实《营口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督促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开展区域评估和制定并发布控制指标工作,完成国家和省关于“标准地”出让工作相关任务指标。
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文凯同志重点从以下方面组织推进“标准地”出让工作:一是赴相关县(市)区进行现场督导,了解当地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困难,督促各地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最新要求开展区域综合评估,并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各类规划或经济指标,为“标准地”出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适度控制营口自贸区、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和辽河开发区三个试点园区工业项目非“标准地”出让,先行落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任务。
(二)着力盘活利用城镇存量用地、低效用地
2025年,营口全市“五块地”供而未用存量土地年度计划处置任务为302公顷,其中:盖州市本级16公顷,北海开发区9公顷,仙人岛开发区46公顷,大石桥市26公顷,鲅鱼圈区85公顷,老边区17公顷,自贸区18公顷,沿海产业基地75公顷,西市区10公顷。截至目前,任务已部署下达至各县(市)区、园区。
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文凯同志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一是督促各县(市)区、相关园区建立存量土地工作台帐,将年度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措施,此后不定期召开调度工作会议,督促推进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二是要求各地将“五块地”供而未用土地与消化处置“两块地”、“保交房”工作相结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
(三)推动建立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平台
为积极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我市制定印发了《营口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工作专班,组建了二级市场交易机构,组织开展了二级市场交易培训。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人员对我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与银行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和税务系统进行对接,推动我市交易服务平台规范运行。下步,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推动平台系统应用,推进我市土地二级市场建设。
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文凯同志重点从以下方面推动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工作:一是推动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成立市土地二级市场工作专班,亲自部署推动;二是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并督促市本级、盖州市和大石桥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机构做好我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与银行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和税务系统进行对接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大力促进县(市)区发展,改善拓宽县域经济发展空间
截至目前,营口全市供应土地8宗,总面积21.6609公顷,总成交价款8696.028万元。其中:出让土地7宗,面积21.2319公顷,总成交价款8696.028万元;划拨土地1宗,面积0.4290公顷。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商服用地1宗,面积0.3304公顷,价款2312.800万元;工矿仓储用地6宗,面积20.9015公顷,价款6383.228万元;其他用地1宗,面积0.4290公顷。
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文凯同志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是组织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供地重点向民生项目用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国家或省重点项目用地倾斜,全力保障各类项目用地需求;二是严把项目用地供应“关口”,严格审查,对达到“净地”条件的项目用地方可履行供地程序,提供土地使用权;三是认真组织辖区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供后土地监管,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对供后土地实施开发建设,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五、认真履行碳中和碳达峰职责,优化完善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班多次下沉一线,督导盖州市政府加快推进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进程,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1月,依据《营口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并结合2023年、2024年废弃矿山完成情况,着手起草《营口市2025年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及台账。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陪同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吉东同志到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并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同时,现场督导调度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项目单位细化工作计划表,加大机器设备和人员投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开展24小时不间断作业。
六、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巩固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成果
(一)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顺利开展
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班多次下沉一线,督导盖州市政府加快推进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进程,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1月,依据《营口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并结合2023年、2024年废弃矿山完成情况,着手起草《营口市2025年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及台账。
在推动工作期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陪同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吉东同志到盖州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地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并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同时,现场督导调度项目推进工作,协调项目单位细化工作计划表,加大机器设备和人员投入,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开展24小时不间断作业。
(二)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的要求,我局组织了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结合矿山企业近3年的储量年报和信息公示等情况,对未建成且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了核实。
在推动工作期间,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保海召开专项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督促相关科室、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提高绿色矿山建设精准性,持续深入推动营口绿色矿山建设。同时,要求相关科室要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对已建成的省级绿色矿山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七、做优做强现代化建筑业,稳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依据建设单位申请,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就供地规划条件初稿征求住建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确定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并修正规划条件,确保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同时贯通项目前期策划、工程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
在推动工作期间,副局长耿文凯带领相关科室和规划编研中心人员,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图则,按照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共同研究制定了供地规划条件,并确保了将市住建部门反馈确定的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纳入供地规划条件。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