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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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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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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地调动局机关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激励全局公务员在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主动担当作为、争创一流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辽宁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营口市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暂行)》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和工作业绩,加强评估考核,开展新赛道比拼,促进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能力本领,提振精气神。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局机关公务员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践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注重考核结果的反馈和使用,充分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落实好相关制度,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陆宏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孙家祥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耿文凯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伟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宫  玺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主任(科长)

           全芳悦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保海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庞洪坤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三级主任科员

           霍雨萌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四级主任科员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具体负责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周期及考核范围

(一)考核周期。全年考核分为四个周期,每周期时间为一个季度。

(二)考核范围。公务员平时考核主要对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中领导成员(含由领导成员晋升或转任职级的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一)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局机关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局机关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紧扣营口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总体目标及重点任务,聚焦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和工作业绩,把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纳入到平时考核,促进局内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能力本领,以新气象新担当作为为营口市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公务员职位职责对考核的评价指标进行区别。

科室负责人平时考核指标为本科室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包括三年行动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分解、局重点工作分解以及本科室工作创新任务目标。具体工作任务指标每年年初由各科室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科室除负责人外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为本人履行职位职责及所承担的三年行动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具体工作任务指标每年年初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经征求本科室公务员意见和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报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二)考核指标。

1.指标构成。

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局机关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局机关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2.指标权重。

共性指标占30%,个性指标占70%。其中,共性指标,政治素质占10%、职业道德占5%、工作作风占5%、廉洁自律占5%、出勤情况占5%;个性指标中,工作数量占15%、工作质量占25%、工作效率占15%、工作能力占15%。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采取年初确定指标、季度总结评鉴的方式进行。

(一)确定指标。

1.共性考核指标。每年初,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根据上级要求对共性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下达到各科室。

2.个性考核指标。每年初,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本年度科室工作目标、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和公务员职位职责,将本科室的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确定科室以及科室每名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指标,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备案。年度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及时补充分解到考核指标中。

3.填写《干部平时考核指标表》作为平时考核依据。

(二)个人小结。

每季度末,局机关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科室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各科室其他公务员报科室负责人审定。个人小结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三)审核评鉴。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量化考核。主管领导(分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根据公务员现实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逐项进行审核评价。各项指标的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占该项总分值的100%、80%、60%和40%。审核评鉴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每季度末完成。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六、考核等次确定

(一)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一般掌握在局机关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

(二)“好”等次确定。“好”等次公务员应从考核得分较高者中进行推荐。科室负责人“好”等次由分管局领导按照分管科室数量的40%推荐;科室其他公务员“好”等次由科室负责人按照本科室除本人外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人数的40%推荐。“好”等次人数采取四舍五入,不足1人的按1人掌握。结合推荐情况,科室负责人“好”等次公务员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其他“好”等次公务员由分管局领导审定。评定“好”等次应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对于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三)“较好”等次确定。对于考核得分较高但未被评定为“好”等次的评定为“较好”等次。

(四)“一般”等次确定。对于考核得分偏低但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的公务员评定为“一般”等次。

(五)“较差”等次确定。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为较差:季度内旷工累计达到2天以上的;季度内参加集体活动或干部培训无故缺席缺课3次以上的;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服务态度差、违反程序及工作承诺时限,多次被群众投诉的;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出现差错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结合科室例会、“三会一课”等,分管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对“好”等次公务员,人事科按季度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对“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调整岗位。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二)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评价干部德才表现和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局机关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将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同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五)对在落实三年行动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口头或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平时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予以记功嘉奖;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激励全局公务员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惩戒表现较差的公务员。对考核中发现公务员落实工作不力、工作成效不理想的,主管领导要及时谈话提醒,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对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较差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推动公务员能进能出。

八、有关要求

(一)局机关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局机关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人事科反映。

(三)调任或者转任、军队转业到局机关的公务员,由局机关进行平时考核。局机关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对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严格考核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于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附:1. 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平时考核人员名册

2.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表

3.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任务指标表

4.公务员平时考核标准

5.市自然资源局平时考核评鉴表

6.全面振兴新突破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

7.公务员考勤表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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