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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的建议》(第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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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英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营口市海岸线长122公里,南起浮渡河口,北止大辽河口,其中,盖州市海岸线总长约43.5公里;鲅鱼圈区海岸线总长约38.57公里;老边区海岸线长约39.93公里。

为做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实现对营口市海岸线的规范化管理和海域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重大任务,坚持以依法保护海洋、综合治理海洋为重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能力逐步提高。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配置。在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基本框架下,结合营口市海域自然条件和资源特点,制定落实了《营口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等区划和规划,对沿岸海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区划功能体系。

(二)围绕海洋生态建设目标,完善制度建设。围绕 “到2020年底,营口海洋生态文明体系基本建立,自然岸线基本保持稳定,保有率不低于26%”的目标。实行自然岸线“零占用”制度,将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调整营口市海域使用审批委员会成员单位,进一步规范全市海域使用审批程序。制定《报市政府审批海域使用权审核管理规定》,成立营口市自然资源局海域使用权审核委员会,严格海域使用权的内部审核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强化渤海岸线用途管制与分类保护。严格用海项目审核,实施最严格的岸线开发管控,禁止新增占用砂质、基岩类自然岸线的开发建设活动。2020年全市无新增占用自然岸线围填海项目,确保自然岸线“零”占用;严格建设用地审查,2020年以来,我市审查报批建设用地项目共29个,审批的用地均不在岸线周边范围内,有效的对岸线周边生态空间实施了用途管控。

(四)突出重点,实施海洋生态整治修复。

一是自2019年上半年以来,大力推进三个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并已全部于2020年底完成。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构筑物拆除、湿地植被恢复、增殖放流等措施进行修复,共修复湿地面积70.38公顷,修复岸线2124米;鲅鱼圈珍珠湾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围海养殖池拆除、清淤、废旧渔船和垃圾清运、人工补沙等措施进行修复,共修复湿地面积82公顷,修复自然岸线1350米,提升人工岸线风险防范等级750米;鲅鱼圈月亮湾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构筑物拆除、清淤、人工补沙等措施进行修复,共修复湿地面积450公顷,修复岸线700.7米。

二是实施辽宁省营口市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8985万元,开始实施时间为2020年4月,计划验收时间为2021年12月。项目共分为两部分:实施浮渡河口-白沙湾修复区工程,将修复岸线长度不低于 600米,拆除河口非透水堤坝 900 米,拆除围堰 2040 米,拆除填海 2.65 万平方米,修复海岸带生态防护廊道 7.4 万平方米;大清河修复区域的海堤生态化修复改造工程,将拆除人工堤坝 735米,种植碱蓬 31.25 公顷。

(五)严格管控围填海,确保用海科学生态。持续落实最严格围填海政策,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受理审查。同时,将海洋生态环境影响作为项目用海的重点审查内容。2017年至今营口市地区无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稳步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沿海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充分论证分析,分类妥善解决”的要求,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及生态修复方案,启动未确权围填海区域拆除工作,强化生态修复措施落实。

(六)加强陆域污染源环境监管,保障近岸海域水质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开始,营口市政府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及各市直部门协同推进了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四方面工作,至2020年底,5项核心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37.4%,满足省考核要求;国控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显著,完成了消劣任务;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节点任务完成;整治修复湿地、修复岸线目标超额完成。

(七)严格海洋环境治理监管。制定“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暨营口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海岸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区海洋执法部门强化岸线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用海行为,对排查出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违法用海进行了强制拆除;2020年自贸区管理委员会将滨海沿线作为重点环境整治带,集中清理解决了约400万平,1.5万方历史遗留垃圾堆放问题。针对海岸线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安排环卫养护单位进行每日常态化保洁,对设施进行了巡查修复。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严守红线、严格把控、多措并举,做好海岸线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后,严格落实规划分区管控要求,做好海洋管理工作。加快妥善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落实围填海生态保护修复措施。转变用海方式,合理引导开发利用方向,发展绿色海洋产业和滨海生态旅游,有效保护海岸线的自然属性,并保留公众亲水空间。

二是加强海岸线资源保护和管理。结合“十四五”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明确十四五期间自然岸线保护及考核指标,严格保护砂质岸线和基岩岸线。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围填海和违法采砂行为,保护海洋生态资源。

(四)持续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开展营口市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二期),修复岸线长度不低于7.5公里、新建离岸防护沙坝长度2500米、建成海岸带生态防护廊道7.5万平方米、完成河口护岸修复1920米,保障海岸带的安全性和生态系统达到可持续平衡,海岸带服务功能及经济得到可持续发展。!

联系人:栗雪琳,电话:2661312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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