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抓好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关部署,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决策和监督施政,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以更高质量的政务运行效能和政务公开水平,为实现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自然资源力量,现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健全发布机制
(一)做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公开。聚焦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着重发布“八大攻坚”任务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果,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政策发布服务等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同联动,为打造新时代“六地”营造良好氛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妥善公开敏感信息。综合考虑拟公开信息的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科学确定信息公开方式范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深化政策公开,创新政策服务
(三)建立健全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优化政策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建设,强化政策酝酿、制定、发布、解读、推送、回应、兑现、评价等政策服务全流程管理,着力促进政策落地。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四)完善政策集中发布和动态更新机制。持续推进政府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
(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切实提升政策文件库集约化水平。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政策信息共享共用,确保数据同源一致。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六)加快推进政策精准推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探索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及时主动向企业推送最新政策。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聚焦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认真执行省政府优化调整后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不同类型文件解读要素和技术规范。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原则,丰富解读形式,加强各类政策文件文字解读质量,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各地区、各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做到文字解读、图表解读全覆盖,并针对政策出台后企业群众咨询集中的问题和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加快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质效。做好政府网站与“12345 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政策制定单位要及时定期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健全完善“12345 综合服务平台”政策问答“知识库”,建立健全常态化行业专家接听群众来电机制,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并集中发布“常见问题解答清单”,方便企业群众查询。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三、拓展公众参与,辅助科学决策
(九)积极开展政策需求征集。探索建立企业群众参与政策制定工作机制,酝酿制定涉及企业群众利益政策时,应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问卷调查应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意见征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规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在决策前科学选择网上意见征集、民意调查、调研走访、听证座谈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以“推进新时代政务 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开展第十八届“政务公开日”活动。聚焦政策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形式,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四、强化规范管理,夯实公开基础
(十二)建立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法 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梳理编制本部门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渠道、责任等要素。统筹规范目录制定标准,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县级政府部门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到法定主动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十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接 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规范,推进数字化手段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探索搭建网上受理办理平台。强化府院联动,健全依申请公开权利滥用约束机制。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五、升级平台功能,优化渠道建设
(十四)完善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网站功能建设,在加强政策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依法主动公开等方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十五)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能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效率高、用户群体大的特点,转变信息发布方式,合理运用更加符合企业群众浏览习惯的形式传播重要政策、彰显服务成效,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政务新媒体账号。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六)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更好发挥政府公报的 权威发布和标准文本功能,稳步扩大网络版政府公报使用范围,合理减少纸质版政府公报印发数量。加强对主动公开文件报送工作管理,为公报编制提供及时权威的内容保障。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七)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监测规范性。各地区、各部门严 格落实“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级政府数据管理部门要切实强化网络信息“人防+技防”日常监测,重点围绕错敏信息、错误链接、要素缺失、更新超期等问题,健全24小时预警-整改-反馈机制,堵塞安全漏洞,规范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前各项网上审查程序,确保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八)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对长期无力维护、无实质开办必要、仅转载上级单位或新闻媒体信息的政务新媒体坚决予以关停或整治,坚持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考核力度,优化考核评 估指标体系。在本年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确定的具体指标基础上,本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均纳入考核范围,将根据时间节点严格开展考核评价。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