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期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规划设计方案》,现需对《规划设计方案》中涉及的规划条件调整的内容予以公示,调整内容如下:
A地块位于新联大街北、进步路西(宗地编号2010Q-2号),容积率由1.9-2.2调整为0.5-1.5,建筑密度由不低于30%,不高于50%调整为不高于 50%;
C地块位于新联北大街北、进步路西(宗地编号2010Q-4号),建筑密度由不低于15%,不高于25%调整为不高于35%;
D地块位于新力大街南、进步路西(宗地编号2010Q-5号),容积率由1.1-1.4调整为1.0-1.3,建筑密度由不低于15%,不高于25%调整为不高于35%。
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2661408。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