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现营口市自然资源局依法注销、变更营口空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A、C、D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如下:
1.注销该公司A地块(宗地编号2010Q-2号)“建字第2108032016005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注销该公司D地块(宗地编号2010Q-5号)“建字第2108032016005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变更该公司C地块(宗地编号2010Q-4号)“建字第21080320160055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除许可内幼儿园项目(总建面积约1578.38平米)予以保留外,许可中涉及的商业(1#、2#建筑)、住宅(C-2#、4#、9#、13#建筑)等予以全部注销。
如有异议,可至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营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