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助辽河经济开发区用地性质调整的来函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29日在市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营口市主城区辽河一单元详细规划局部地块(D02-03、E09-01号地块局部)修改方案的专家审查会,即《辽河经济开发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D02-03、E09-01号地块局部修改方案专家审查会,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方案汇报,经质询与答疑,专家组一致认为该修改方案内容详实、符合园区发展思路和需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专家组原则通过营口辽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营口市主城区辽河一单元详细规划局部地块(D02-03、E09-01号地块局部)修改方案。现将该修改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2909072。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2日,共30日。
附件:营口市主城区辽河一单元详细规划局部地块(D02-03、E09-01号地块局部)修改方案.pdf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