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营口市自贸单元局部地块(新力大街南、澄湖西路西、新联大街北、荣华路东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来函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4月17日在市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自贸单元局部地块(绿源锅炉地块)的专家审查会,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方案汇报,经质询和答疑,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方案内容详实、思路清晰、技术全面,规划编制有利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产业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控制内容较为齐全,具有可操作性,专家组原则通过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自贸单元局部地块(绿源锅炉地块)。现将该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6655189。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8日,共30日。
附件:
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自贸单元局部地块(绿源锅炉地块).pdf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