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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宏源采石有限公司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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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盖州市宏源采石有限公司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鲍君峰 2661301

附件:

1.盖州市宏源采石有限公司水泥用大理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2.评审意见书.pdf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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