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关于审查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存志单元局部地块(B-I-03)修改方案的来函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9月24日在市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存志单元局部地块修改方案的专家审查会,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一期A、B、C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I-03修改方案专家审查会,专家组听取了编制单位修改方案的汇报,经质询与答疑,一致认为:该修改方案内容详实、思路清晰、技术全面,周边现状及规划设施的服务容量可覆盖本地块规划人口需求,专家组原则通过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提出的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存志单元局部地块(B-I-03地块)修改方案。现将该修改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电话联系0417-3888143。
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附件:
营口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存志单元局部地块(B-I-03地块)修改方案.pdf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