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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不动产登记创新实现“六统一”

来源: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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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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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响应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号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推进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改革。目前已在全省率先实现营口地区全域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数据规范、线上平台及操作逻辑、收费标准、审核要件尺度“六统一”,通过建立标准化业务流通体系,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过去,市民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时,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往返5次。且需在不同部门重复提交涵盖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购房合同、婚姻状况证明等在内的17份材料。整个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办理周期长,从提交申请到最终获批需要21个工作日。

针对这一难题,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各相关部门,召开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协调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在具体实施阶段,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公积金系统的接口对接,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如今,申请人既可以在公积金业务窗口一站式办理相关业务,也能通过“辽事通”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无需再为繁琐的手续四处奔波。申请人在公积金合同面签环节只需一次性提交必要的材料,即可同步完成不动产登记的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等多项业务并取得抵押登记证明,不超过9个工作日即可办结。该举措将“四减一优”落实落细,让市民办理相关业务的材料大幅精简,办理时间显著缩短,真正享受到了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的成功实施,是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合作,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不断完善服务细节,推动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尽早落地生根,为营口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开展“精准滴灌”式惠民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降低交易成本,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以下惠民政策:

一、“带押过户”模式:抵押人在不动产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缩短成交周期,规避交易风险。

登记流程为:买卖双方签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后,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申请,银行审批后,买卖双方及银行携带相关登记材料在不动产一窗办理。

二、“无还本续贷”模式:贷款到期无须偿还本金即可接续融资,帮助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在贷款到期时,缓解资金周转压力,维持现金流稳定,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登记流程为:申请人提交旧抵押权注销材料及新抵押权设立的借款抵押合同及相关材料,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即可一次性同时完成登记。

三、“银行前置”模式: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前置到银行网点,实现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协同办理的“一站式”服务。

登记流程为: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协议,将登记平台搭建到银行前台受理窗口,委托银行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代理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收件和现场面签工作,抵押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点办理贷款的同时可一并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

四、“快捷解押”模式:申请人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及银行等金融部门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者结清证明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即可当日办结。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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