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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
耿文凯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耿文凯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确定供地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实施、指导、协调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通知书。负责城市设计的编制、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详细规划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规定、标准,同时负责拟定详细规划年度规划目标。负责全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园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
      负责地理信息测绘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负责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及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宏观管理,统筹研究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相融合的相关政策,参与全市重点项目选址及规划协调。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接全市、各园区等宏观区域规划相关工作,承担主体功能区、区域发展等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负责区域性重大项目规划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及监督工作。开展全市域村镇规划情况评估,负责建立全市域村镇规划与管理体系,制定村镇规划编制计划。负责全市域村镇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及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制定村镇规划编制技术标准。
      负责建立专项规划体系,制定专项规划编制与管理标准,组织编制、修订、调整及审查报批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组织重大公共服务、市政交通等项目规划方案论证工作。负责全市历史文化紫线管理及规划指导工作,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各类历史保护性规划,会同文物部门完成全市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及建档等前期保护工作,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相关规定。
      负责以核发“一书三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核心的城乡规划管理类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北部城区规划区内本部门规划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承担主城区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类行政审批工作。
      分管详细规划管理与测绘地理信息科,规划审批科,区域规划管理科,专项规划管理科,西市分局(含自贸区分局)。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方式:2661315

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耿文凯,男,汉族,民建会员、中共党员,大学工学学士学历,1968年06月出生,1991年08月参加工作。历任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详细规划设计室科员;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详细规划设计室副主任;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详细规划设计室主任;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正处级)。